宠物相关规定

  • 宠物房只对宠物犬开放,暂不接受其他类型的宠物。
  • 只接收体重不超过30公斤的中小型犬。
  • 每间宠物犬客房只可携带一只宠物犬。
  • 预订房间时,请提交宠物犬接种疫苗超过2周但不到1年的狂犬病免疫书面证书复印件。
  • 请注意,我们不接收怀孕或发情期的母犬(月经周期4周后)入住。此外,若您的宠物犬给其他入住宠物犬造成不便,我们将谢绝入住。


详情垂询及预订,请致电礼宾部 +86 21 670312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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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上海崇明县陈家镇揽海路799弄, 上海, 中国, 202162